抗日戰爭勝利后,東北成為國共兩黨爭奪的焦點。1945年11月,陳云出任中共北滿分局書記。初到北滿,陳云思考最多、最深入的問題,就是如何發動群眾。在他看來,群眾能否迅速發動起來,將是黨在東北能否站穩腳跟的關鍵。他曾形象地指出:“我們現在是‘租房’,尚未造屋。群眾不起來,干部恐怕要當‘華僑’,十萬主力也要打完的?!庇捎跂|北長期處于淪陷狀態,同時,東北局成立后的最初三個月,由于力量不足主要在大城市開展工作,并未深入到農村去發動群眾,因此陳云認為,如何發動包括農村在內的廣大群眾是當時工作中的一個難點。那么,應該怎樣發動群眾呢?
剿滅土匪是發動群眾的“當前急務”和“決勝條件”。要想將群眾發動起來,沒有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是不行的。當時,北滿三分之二的縣城被土匪占領或經常受到土匪騷擾。不剿滅土匪,群眾就會心存疑懼,不可能被發動起來,也就不可能建立起鞏固的根據地。陳云認為,剿滅土匪就成了發動群眾的“當前急務”和“決勝的條件”。因此,部隊應該一面剿匪,一面做群眾工作。
在正規部隊尚未到達北滿之前,陳云即領導地方部隊開展剿匪斗爭。從1945年12月到1946年1月,北滿分局所屬的松江、合江等五個省軍區主動出擊,沉重打擊了土匪勢力,迅速扭轉了當時匪患猖獗的局面。與此同時,根據陳云的意見,東北局還派三五九旅和渤海軍區第七師等精銳部隊赴北滿剿匪。截至1946年4月,北滿65個縣,我黨已控制58個,到5月中旬,擊潰土匪4萬余人。剿匪作戰的重大勝利,穩定和收獲了人心,為進一步發動群眾提供了基礎。
樹立典型,親自指導發動群眾工作。陳云選擇在北滿分局所在地賓縣蹲點,親自指導賓縣縣委發動群眾的工作。起初,賓縣工作也曾機械地照搬某些解放區的經驗,效果并不好。后遵照北滿分局指示,確定縣委即是民委、民委即是農委的方針政策后,才克服了這個偏向。經過調查研究,賓縣縣委在了解了農民要求減租、懲辦漢奸、盼我駐軍等愿望后,即派干部迅速深入農村開展農民運動,建立農村基層政權,發動積極分子應對反動分子的破壞,引導農民進行群眾斗爭,組織農民成立自衛隊保衛勝利果實,這樣發動群眾的工作在賓縣就如火如荼地開展了起來。陳云及時將賓縣發動群眾的主要經驗進行概括和歸納,并迅速向北滿其他地區作了推廣。1946年5月底和6月初,《東北日報》連續發表了介紹賓縣群眾工作經驗的系列文章,對北滿各省迅速打開發動群眾工作的新局面發揮了重要指導作用。
在指導發動群眾工作過程中,陳云發現賓縣縣委書記馬斌做群眾工作很有一套,并且善于發現和思考問題。比如,馬斌通過調查,發現賓縣的雇工人數很多,占農民總人口的60%,這一情況實際上反映了東北農村生產關系中一個很大的特點,將決定我們黨在以后的工作中應該采取怎樣的政策。
陳云及時總結馬斌做群眾工作的經驗,在《東北日報》上發表了《發揚馬斌式的群眾工作》一文,總結出馬斌做群眾工作的四個主要特點:一是出外工作,總是到最貧苦的群眾家里去了解困難;二是領導群眾斗爭的辦法是從群眾的需要出發,群眾要求清算即清算,群眾要求減租即減租;三是發動群眾斗爭的辦法是一切推動群眾自己起來干,又斗又爭;四是有接近下層群眾的習慣,善于向群眾學習,能摸到群眾的心理。陳云號召:“每個縣委書記向馬斌看齊,每個縣要出一個馬斌,每個工作隊員向馬斌看齊,每個工作隊里要出一個馬斌,我們要求到處有馬斌,馬斌到處有?!?/font>
概括、推廣“經濟—武裝—再經濟”的斗爭規律。凡事皆有一定的規律可循,那么北滿地區發動群眾的斗爭規律又在哪里呢?陳云從馬斌做群眾工作的經驗中找尋到了答案,即“經濟—武裝—再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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