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滿分局成立后,首先進行的是清算運動,就是從政治上打垮舊的政治勢力。但陳云認為,清算運動只能是發動群眾的橋梁,要想使農民在經濟上翻身,最終還是要依靠經濟斗爭。當時,農民最迫切的要求是分配過去被日偽占有的開拓地和滿拓地,向地主租地,實行減稅,以及請政府幫助調劑農具和耕牛。陳云感到,如果不能滿足農民的這些正當要求,我們黨就不可能得到他們的擁護,群眾依然不能發動起來。1946年1月17日,陳云致電北滿各省工委,指示將開拓地、滿拓地“原則上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同時指出這只是分配敵產,并非內戰時期的土地革命,對地主的現有土地一律不動,只進行減租減息。這個政策一出臺,北滿各地迅速掀起一場分配敵偽土地的熱潮。到1946年6月,北滿地區的開拓地、滿拓地基本分配完畢。1946年中共中央關于土地問題的“五四指示”發出后,減租減息隨即變為沒收地主土地分給農民,土地改革運動在北滿地區迅速開展了起來。
經過經濟斗爭,農民擁有了屬于自己的土地,為保衛勝利果實,紛紛要求武裝自衛。陳云及時抓住農民的這一要求,主張迅速搜繳地主土匪武器,分配給農民組織自衛隊,使農民投入到了更深入的反奸清算斗爭和再經濟斗爭中去。“經濟—武裝—再經濟”這條斗爭規律,經過陳云的概括和推廣,對北滿地區發動群眾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干部要丟掉汽車,脫下皮鞋,到農村中去。1946年2月,陳云在給北滿干部作動員時說:“最近幾月將是千載一時、十分緊急的時機。民主區的全部工作是農民工作,一切人力到農民中去,大官作小事。”他強調干部要走出城市,丟掉汽車,脫下皮鞋,換上農民衣服,不分文武,不分男女,不分資格,統統到農村中去。他還提出,能否深入農民群眾,要作為考察共產黨員品格的一個重要尺度。
在陳云的主持下,北滿分局采取了特定時間、地點內集中使用干部、發動群眾的辦法。譬如,1946年3月,北滿分局將東北局派到北滿的240名地方干部集中使用,分成三個工作團到木蘭、通河、方正三縣開展群眾工作。經過一個多月的工作,三縣發動群眾工作成果輝煌,群眾和農村面貌為之一變。一月之內,240名干部在當地培養出了250名新干部,當地干部和群眾形象地把這種方法比喻為“老蝗蟲”培養出了“新蝗蟲”,并戲稱之為“蝗蟲政策”。
經過近一年的艱苦斗爭,最困難的時期已經過去,北滿根據地逐步建立并鞏固起來,我們黨在東北極端復雜的情況下站穩了腳跟。這些成績的取得,與陳云為充分發動群眾所作出的努力是分不開的。陳云在領導創建北滿根據地過程中關于發動群眾的思考和實踐,再一次印證了這樣一個深刻道理: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始終是我們黨戰勝一切困難,取得各種勝利的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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