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不扎堆”應明文約束嗎?
http://www.caoliu14.com?2008-10-22 09:44? ?來源:文明風
我來說兩句
應該說,中國式扎堆有其合理的地方。扎堆方顯人氣和熱鬧,奧運賽場如果沒有雷鳴般的掌聲,鳥巢內外如果沒有響徹云霄的歡呼聲,世博會上如果沒有熙熙攘攘的人群,想來會是多么的缺乏激情和快樂啊。扎堆在帶來快樂的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一定的安全感,減少偏離性恐懼。這種從眾行為其實是在群體一致性的壓力下,個體尋求試圖解除自身與群體之間沖突、增強安全感的一種手段。另外,中國人歷來獵奇性強,對事物有追根求源和了解究竟的態度,街頭駐足圍觀的現象恐怕就和我們固有的對社會新奇事件的關注有關。
當然,中國式扎堆也有不少的麻煩和煩惱。比如,扎堆結婚者一下子涌進婚姻市場,不僅使相關婚慶產業措手不及、服務不周,還可能造成人滿為患,降低婚姻儀式的神圣感。同時,扎堆生育者分娩時床位要搶訂,眾多的“奧運寶貝”們也將在入學、畢業、就業時面臨巨大的競爭。扎堆還會導致機票、車票等一票難求,人多、車多、尾氣多,需要的臨時公廁更多。上海世博會期間,扎堆還可能造成城市的過度擁擠和喧囂,對城市管理和運行提出嚴峻挑戰。
總之,扎堆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挑戰著我們的硬件設施,比如教育問題、就業問題、醫療問題、道路交通和市政等相關問題,也容易伴隨并滋生一些錯誤和消極的觀念,因而對市民素質和公共行為提出了進一步改善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對于那些給城市帶來社會文明和公共安全隱患的扎堆行為,有人建議應在文明公約中或以其他明文規定的形式予以約束,是有一定現實依據的。但具體操作起來,還需細細考量。
首先,寫入公約是否可以杜絕不良的扎堆現象,恐怕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公約寫在紙上,踐行卻要表現在行為上。這中間還有很遠的路要走,包括教育、傳播、普及和懲罰等等。
其次,“不扎堆”這一規定很難被量化和操作。多少人圍觀、圍觀多長時間、在什么地方、因何事圍觀等屬于不良扎堆行為,是不方便標準化的。行為人和執行者對此也不容易辨別和執行。
此外,作為民族的一個心理特性,愛扎堆已深入國民性格當中,也符合人性的基本訴求,很難被徹底根除。更何況,愛扎堆的心理和行為,大多數時候體現的還是國人可愛、和氣、團結的一面。
當然,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確有必要。對于那些有益于產生和推進良好社會風尚的扎堆行為,例如群體觀賽與喝彩等應該積極加大組織和引導力度,促進良好社會規范的形成。而對于那些明顯阻礙社會秩序、違反公共安全、影響城市文明的不良扎堆行為,則要明確賦予城管或警察以權力,加以及時制止或勸導疏散。
責編:陳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