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暑期打工 律師提醒:簽臨時勞動合同助維權
http://www.caoliu14.com?2013-07-16 15:21? ?來源:泉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核心提示
為了讓暑期生活過得更有意義,許多學生選擇打暑期工,一方面是體驗生活,一方面可以賺取生活費。然而記者近日在調查中發現,多數學生在選擇暑期工時,只求用人單位接收,并未對用人單位加以篩選,更不用說簽訂勞動合同。律師提醒,學生打工時應注意尋找正規單位,并與對方簽訂臨時合同,約定相關事宜,利于維護自身權益。
泉州晚報訊(記者 李凱龍)
【調查】
多數學生打工未簽合同
在市區大洋百貨及九一街一些寫字樓等辦公場所,記者見到不少學生裝扮的“員工”穿梭其中。記者采訪獲悉,有些是同學互相介紹的,也有一些是自己前來應聘的。打暑期工的小林告訴記者,公司的工資不高,沒有底薪,上班時間跟正式員工一樣,主要做廣告業務,需要拉業務提成,他到公司一個星期,每天只是打電話,出去轉也毫無頭緒,到現在都沒拉到一單。小張是華僑大學大三的學生,他說打暑期工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主要是想學習一些東西,畢竟明年就要迎來畢業季了。
在市區中山路一些服裝店、餐飲店,也有不少學生加入了導購員、送餐員的行列,這些門檻較低的暑期工,前來咨詢的學生更多。
當記者問到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多數學生的回答是否定的。他們表示,用人單位能夠接受自己就已經不容易了,哪里還敢談條件,一些學生更是以實習的名義去爭取到打工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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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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