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生性不喜華靡,素以儉樸自守。在洛陽編修《資治通鑒》時,住在城郊西北一個小巷中,居所極為簡陋,僅能擋風遮雨。夏天為避暑熱,他請工匠挖地丈余,用磚砌成地下室,讀書寫作其間。大臣王拱辰當時亦居洛陽,所建宅第凌天高聳,最上一層稱朝天閣,洛陽人戲稱:“王家鉆天,司馬入地。”邵康節則打趣說:“一人巢居,一人穴處!”
司馬光不收任何人送給他的禮,就連皇上的賞賜也不受。仁宗皇帝臨終前立下遺詔,賜予司馬光等大臣一筆價值百余萬的金珠。司馬光考慮到國家財力不逮,便領銜上書請免。力辭再三未果,只好將自己那份珠寶交諫院充作公費,金錢接濟了親友,自家分文未留。司馬光為官40年,僅有薄田三頃,所得薪俸大多周濟了窮人。其妻去世時,竟拿不出錢來辦喪事,只得典當薄田置棺埋葬。司馬光臨終床簀蕭然,唯枕間有《役書》一卷,故呂公著為挽詞云:“漏殘余一榻,曾不為黃金。”
司馬光府上有個仆人,30年來一直稱呼他“秀才”。前來拜會的蘇軾,聽后覺得不恭,就教他以后改稱“大參相公”。作為稱呼,“相公”是指“位居宰相之職并享有公爵爵位的人”。司馬光聽仆人突然改口,吃驚地問他誰教的,仆人如實稟告。司馬光說:“好好一個仆人,被蘇東坡教壞了。”在司馬光看來,“賢者居世,會當履義蹈仁,以德自顯,區區外名何足傳邪!”他不僅自己不吝身份,也不希望家人為世俗所染,變得勢利起來。
俗話說,“宰相家人七品官”。在封建社會里,因勢焰熏灼使然,官宦府邸中人,即便車夫、門子,身價也非同一般。如果家規不嚴、門風不正,他們就會倚權仗勢,尋釁滋事,有恃無恐,橫行不法,甚至貪污受賄,作奸犯科。據《清仁宗睿皇帝實錄》記載,和珅的大管家劉全,查抄資產竟至20余萬,并有大珠及珍珠手串。若非縱令需索,何得如此豐饒!即便在今天,領導“身邊人”犯罪的案件也時有耳聞,這在司馬光家人身上是不會發生的。
一天,司馬光經過獨樂園,見新蓋了一間廁屋,就問守園者,建房的錢是從哪里得來的。守園者答,是我把游人給的賞錢積攢起來的。司馬光說,為什么不留著自己用?守園者說,難道只有相公您不要錢?守園者的回答很有意思,一句反問,就把主仆雙方的為人都說清楚了。賞錢屬于個人正當得利,留為己用合情合理,守園者卻用于公共設施,這顯然超越了一般職業操守。也許是我們對那些假公濟私、中飽私囊的行徑看得太多了,愈發覺得這位守園者可敬。他能這樣做,無疑是受到司馬光的熏陶。人格的魅力有多大,影響力就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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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