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模仿、借鑒、創新之間本身就有著微妙的聯系,看“低成本的模仿”就更得辯證。模仿是人類的一種天性。就個人而言,從出生到成年,人的成長過程本身就是一個不斷模仿同類的過程,在模仿與學習的基礎上發展創造。就國家而言,尤其是在現代化的歷程中,不少國家都是在模仿其他國家先進器物、制度乃至觀念的基礎上借鑒、創新并發展,有些國家甚至在模仿上不擇手段。模仿的形態是多樣的,模仿得好了就是借鑒,并會發展為創新與超越;模仿得糟了只能是復制、剽竊和侵權。模仿的成本還有高低之分,一般而言,稍微明智些的人都愿意選擇低成本“模仿”。處于初級階段的中國“山寨文化”之模仿比較五花八門,可謂多種形態并存,雖缺少獨創與超越,但也沒有太多的剽竊和抄襲。
“山寨”中有沒有創新,創新的成分到底有多少?《聯合早報》的文章認為“山寨”是“以低成本模仿主流品牌并在功能上加以創新的新的現象”。香港記者閭丘露薇說的很辯證:“看看山寨手機,有些就是仿冒,如果真的侵權,可以走法律途徑……至于有些,則頗有創意,甚至是技術創新。”她不僅看到了我們“山寨”中模仿的兩種不同形態,還提出了對侵權行為的解決路徑,而我想補充的是對技術創新是要努力保護的,只要有創新,即使還處在萌芽甚至種子狀態,也需要呵護,這年頭,有點創新多難呀!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媒介呈現在大眾視線中的“山寨文化”還有相當的泛化和泡沫化成分。在大眾媒介尤其是互聯網的推波助瀾下,用“山寨”去命名和“山寨”詞語使用這兩種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做大了“山寨文化”的聲勢。日益大眾化的傳媒和大眾文化、流行文化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互聯網已成長為能夠傳播、影響甚至制造、放大文化的重要媒介。不過,從網絡語言、媒介文化的角度看,作為一種流行語,“山寨”一詞也具有一定的易逝性,一旦網民再度青睞于其他新奇語言時,“山寨”就不再流行,即使真正的山寨現象并不曾消逝。因此,僅從表象來看,“山寨”從一種科技產品迅速蔓延至諸多社會領域成為大眾視野中的新文化,發展態勢咄咄逼人,然而究其本身,在“山寨文化”之“實”的背面卻是“虛”的成分,在實際影響方面可能還是“虛”過于“實”。
無論“虛”還是“實”,“山寨文化”尚未定型,還處于發展、過渡乃至形塑的發展過程中。特別是在諸多“新”文化的你來我往中,大眾的文化選擇與文化甄別是不可忽略的標尺。技術革命驅動下的大眾追新求異的社會心理,往往決定著新文化的飆升乃至式微。此外,處于政治、經濟、法律、道德、媒介等多重張力之中,“山寨文化”在發展中仍具有相當的可塑性。
縱觀改革開放以來的30年,人們對于“新”這個字眼再熟悉不過了。社會的大發展、大變革催生了諸多新觀念、新思想、新制度、新方法、新器物,接踵而至的新異事物不僅令人眼花繚亂,在不斷沖擊著固有的文化格局,構筑著新時期的中國社會文化景觀。當然,并不是一切蒙上“新”面紗出現的東西就是好的,就是合理的,更不能認同“我新我有理,我新我怕誰”的后現代文化邏輯。審視“山寨文化”等新文化現象一定層面的膚淺與浮躁,需努力反思其所根植的文化土壤,檢討某些地域的問題。然而,畢竟大的文化生態使然,“新”是一種常態,“我新故我來”,所以對于“山寨文化”的出現,實在是不足為奇。
“山寨”能夠走多遠,走成什么樣,走向何方,對“山寨文化”不妨放眼量!(劉瑞生)
責編: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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