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聞“先安置后拆遷” 又見“每平米補償41元”強拆
河南省信陽市息縣近10戶村民房屋被城建監察大隊強行推倒,部分村民無家可歸,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僅為每平方米41元人民幣。一村民欲阻止拆遷,被一個身穿監察大隊制服的工作人員掐住脖子,野蠻推開。媒體記者現場采訪也遭到監察大隊工作人員惡意阻撓,監察大隊長和多名監察隊員沖向記者拍打攝像機(7月18日《長江日報》)。
3月3日,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公民王翠云在阻止拆遷方施工的過程中受傷,不治身亡;3月27日,江蘇省連云港市東海縣黃川鎮,公民陶氏父子為阻攔鎮政府強拆自家的養豬場澆汽油自焚,兒子陶會西死亡,父親陶興堯被燒傷。和他們相比,信陽市息縣村民被“鎖喉”,似乎算幸運的。不過,這一事件發生的背景,卻意味深長。
這一背景是,今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通知中規定,因工作不力引發征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7月13日,國土資源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有關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為。而息縣城建局監察大隊既拿不出相關拆遷手續和書面文書,又沒有合理的補償標準,更沒有履行“先安置后拆遷”的程序,就野蠻地對近10戶居民的房子進行了強制拆遷,還對阻止拆遷的村民“鎖喉”,這就不僅僅是對這10戶居民合法權利的野蠻侵犯,更是對中央的相關文件赤裸裸的挑釁。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少數地方以此對抗上級政策,屢試不爽。拆遷關涉到地方政府巨大財政利益,一些地方頂風作案,并不特別令人意外。懸念在于:這些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的人,將付出怎樣的代價?(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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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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