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是上下級關系,再加上可期待的共同利益,陳銳萍對肖曉鵬交代的事十分賣力,當即給西雙版納州財政局原局長周華清(另案處理,被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打電話,說肖曉鵬要買那塊地。周華清回答說:“這塊地是州國資公司的,賣給個人不行,要買地必須有一個項目。”回到昆明后,肖曉鵬讓陳銳萍拉上許繼宏去辦理。不久后,陳銳萍、許繼宏與周華清、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原局長陶雙壽(另案處理)4人合謀如何辦成買地之事。結果,一個用套取國家專項扶持資金購買那塊土地建私房的方案出籠了:由肖曉鵬、陳銳萍、許繼宏、陶雙壽等6人入股,成立西雙版納賽爾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爾公司),讓周華清以賽爾公司名義向云南省財政廳申請專項資金,由陶雙壽負責收集一些群眾身份證用來冒名頂替。
就這樣,2004年5月24日,賽爾公司在景洪市注冊成立了。該公司成立后,以公司發展產業項目為名,向云南省財政廳、省林業廳申報了“天然林保護、沉香種植扶持”等項目資金的報告。2004年至2007年,云南省財政廳、林業廳相繼將國家項目扶持資金給這個假公司批了下來。這些項目資金陸續到位后,陳銳萍、許繼宏等人采取虛構支付購苗款及勞務費等事實、虛開發票等手段,共套取國家項目扶持資金277萬元。
“有權能使鬼推磨”,深諳這一歪理的肖曉鵬見自己的計劃在西雙版納州得手后,又讓陳銳萍、許繼宏到別的地方故技重演,想再“撈”一把。
按照肖曉鵬的授意,2006年初,陳銳萍、許繼宏與元謀縣財政局原局長楊麗萍(另案處理)、元謀縣林業局原局長唐建華(另案處理)等人相勾結,采取個人入股經營的名義,在元謀縣注冊成立了元謀膏桐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該公司發展產業項目為名,向云南省財政廳、林業廳申報了“膏桐能源林栽培示范項目”等項目,套取國家專項扶持資金。從2006年到2008年,共獲取國家項目資金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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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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