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走入歧途起因于遭遇“天花板”困局
肖曉鵬從1969年參加工作到1983年提升為副處級干部,經歷了15年;再從1983年到2002年犯罪前,又經歷了20年。也就是說,他在30多年的工作時間里,隨著職務從一般干部提升到副廳長,進步還是較快的,這也說明那些年他在組織的培養(yǎng)教育下,各方面表現(xiàn)是好的,組織也是認可的。然而,肖曉鵬從2003年起就開始出問題了,此時距他退休還有6年的時間。他那時已經當了9年的副廳長,盡管到2007年8月他又被晉升為正廳級,但他“升官無望,只有搞錢”的思想觀念已經出現(xiàn)了。
辦理肖曉鵬貪污、受賄案的普洱市檢察院檢察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肖曉鵬遇到的問題,也就是前不久媒體討論的“天花板現(xiàn)象”。
記者在百度上檢索發(fā)現(xiàn),所謂“天花板現(xiàn)象”,是指在干部成長過程中,大多數(shù)人達到一定級別后,晉升空間便會越來越小,從而在不同階段遇到自身仕途的“天花板”狀況。造成“天花板”困局的原因多種多樣,比如制度安排、學歷問題、年齡因素等等。面對“天花板”,若不能理性應對,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出現(xiàn)負面心態(tài),輕者因此喪失工作動力、得過且過,重者可能以權謀私、走入歧途。辦案檢察官說:“很顯然,肖曉鵬就屬于‘以權謀私、走入歧途’型‘天花板’干部。”
“肖曉鵬從廉潔勤奮到貪婪蛻變,根源就在于他未能正確對待功名利祿和進退去留。”辦案檢察官認為,肖曉鵬案的案情比較簡單,犯罪手段也不復雜,但此案反映出的問題卻引人深思。肖曉鵬正是在看到自己升遷無望的情況下,才產生了“既然升不了官,就撈點錢”的想法。而且,他害怕毀了自己的“清名”,做得很巧妙,以“辦公司”的形式套取國家專項資金。所以,肖曉鵬在案發(fā)后直至一審開庭,只承認受賄而不承認貪污,因為他始終認為“自己所做的案子應該是不會暴露的”。不過,在后來辦案檢察官與肖曉鵬談話時,他淚流滿面地說:“我落到今天這個地步,不劃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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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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