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客文化”是“意見領袖”還是廣告臥底?
http://www.caoliu14.com?2011-01-30 10:35? ?來源:文匯報
我來說兩句
化妝成意見領袖的偽“掘客”應運而生。掘客不直接販賣觀點,而是通過炒熱某種“客”或者“客”的圈子,以吸引廣告。套用營銷理論,就是所謂的“二次銷售”模式:用信息換來注意力,再將注意力轉換成廣告資源。網絡媒介經濟的最佳偽裝,莫過于促進網民的廣泛交往,逐步引起“電子關注”和“電子輿論”,最終達到匯聚注意力的效果。掘客的誕生就是為了匯聚注意力。
“掘客”原意是發掘信息的意思,一開始并沒有商業成分。發現新聞-上傳博客-用戶閱讀,網絡客文化圈子的游戲規則開放自由,功能是“信息分享”。而掘客在如今的商業時代,也成了營銷的一部分。某一主題的掘客網站,在獲得了相當高的關注度和點擊率之后,往往會成為廣告發布的平臺。
比較有趣的是隨著客文化的流行,網絡水軍也有一部分扮成了“粉客”。“粉客”是一群“職業粉絲”,他們在相關的網站上發帖子、做網頁、寫博客,以此來吸引其他網民的注意力,推動某人某事件的走強。掘客和粉客的互動,已經演化成相對成熟的模式。
顯然商業上的成功對客文化本身是一種解構。有人構建了一種可笑的網絡客文化場景:一唱一和之間,意見領袖漸漸成為廣告臥底;一呼百應之后,聽者如云原來只是按時計件收費的水軍,穿著粉客的馬甲。網絡經濟時代,客文化正在不可避免地迅速商業化。(半方)
![]() |
![]() |
責任編輯:金婷 |
相關新聞
- 2011-01-28安徽建設信息工作搭建網絡平臺 展示文明成果
- 2011-01-28省級領導網絡拜年賀詞"給力" "神馬""浮云"成問候語
- 2011-01-269部門繼續深入開展整治網絡淫穢色情信息專項行動
- 2011-01-25破解春運難題:中國民眾網絡找人“拼車”回家過年
- 2011-01-24網絡盜版點擊達5萬次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