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中紀委的最新消息顯示,2010年,我國紀檢監察部門處分縣處級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干部804人。與2009年相比,處分縣處級以上干部同比增長三成。在2010年的腐敗案件中,有一個顯著特點是夫妻共同犯罪現象較多。(2011年1月29日《新京報》)
我們都不會忘記山東省供銷社原黨組書記、主任矯智仁,在法庭上說出的一句發人深省的話:“我戴的手銬有我的一半,也有我的妻子一半。”而綜觀近年來落馬貪官的“事跡”,一個中飽私囊的領導干部身后,往往有一個欲壑難填的內當家。她們不僅對丈夫的腐敗行為視而不見,而且還同流合污,赤裸裸地幫助丈夫受賄、索賄、轉贓,最終將丈夫、也將自己都推向了犯罪深淵,這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在2010年已發生的案件中,至少有十幾例案例中涉案人妻子受到牽連就是一個明證。例如,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長相懷珠、北京市通州區原區長助理、建委主任、國資委主任仇春利、北京市通州區衛生局原局長王永文、沈陽市原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劉和、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盟委原副書記蔚小平、山西省蒲縣安監局原局長、煤炭局局長郝鵬俊、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羅安榮等,他們的妻子都已判刑。
按理說,夫妻作為共同生活的“同一體”,本應在工作和事業上相互幫助、相互支持,共同進步和提高,在夫妻一方出現了一些違法違紀行為苗頭的時候,對方給予必要的提醒和指出,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夫妻間的忠貞和責任。這正像一句廉政格言所說的,月之皎潔,離不開周圍群星的映襯;人之正氣,離不開背后家人的支持。黨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鄭培民的妻子楊力求有個“三不”:不幫人向鄭培民帶任何信,不傳口信,不接受任何禮品。她對送禮者說:“這是在送錯誤給我們,絕對不能收。”正因為“關”把得嚴,“門”守得好,鄭培民才名垂青史,其妻也贏得了人民群眾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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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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