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老李跳河救人不幸遇難 家屬獲17萬元撫恤
http://www.caoliu14.com?2013-01-11 09:21? 蘇勇?來源: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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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家屬獲17萬元撫恤
豐澤區見義勇為辦公室經過調查取證,于2011年5月30日確認李海福等5人為見義勇為。當年10月24日,泉州市追授李海福為“泉州市見義勇為模范”,11月,市政府對李海福家屬等進行表彰。2011年10月,省政府授予李海福“福建省見義勇為模范”榮譽稱號。
2011年7月通過的《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其他人員見義勇為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一百倍的標準計發一次性撫恤金。另發給喪葬費補助金和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發放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另行規定。”據此,豐澤區決定向李海福家屬發放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費補助金、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共計17萬元,向其他見義勇為者每人發放慰問金5000元。
部門
減少英雄后顧之憂
李海福常年在泉打工,和妻子在醫院當護工,養育兩個孩子,家庭困難。李海福的離去,這個貧寒的家庭雪上加霜。
昨日上午,豐澤區委政法委及區見義勇為辦公室有關人士,早早在辦公室等待李海福家屬的到來。李海福的妻子吳愛珠、兒子李斌,從三明建寧趕到泉州。“謝謝你們,謝謝政府和社會沒有忘記我父親。”李斌今年24歲,父親走后,他和母親回到老家,生活過得極不容易。李斌和母親合計,回家后用這筆錢做點小生意。
“要減少見義勇為者的后顧之憂,不能讓他們流血又流淚。”有關負責人說,從實處著手,為見義勇為犧牲者解決家庭實際困難,有助于弘揚見義勇為的社會風氣,希望有更多人在別人需要幫助、急救時,伸出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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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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