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幫扶
辦法規定,對生活困難的“石獅好人”,從八個方面給予重點幫扶:
——一次性補助資金幫扶。每年4月上旬,各鎮(街道)向市委文明辦上報需要幫扶的生活困難“石獅好人”名單,并提出具體補助標準、補助依據和幫扶對象已獲政府補助情況等,報市委文明辦研究議定后,于年內發放到位,符合條件的,同時上報省委文明辦、泉州市委文明辦申請“專項資金補助”。所需幫扶資金從市委文明辦年度財政預算“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專項經費”中統籌安排。
——就學困難幫扶。市教育局落實對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且屬于城市低保家庭的“石獅好人”及其子女免費提供教科書并參照農村低保家庭寄宿生標準補助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的工作;把家庭經濟困難、需要幫扶的“石獅好人”及其子女納入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在核實受助“石獅好人”及其子女相關情況后,督促相關學校每學年秋季學期開學初辦結相關手續;把家庭困難、需要幫扶的“石獅好人”幼年子女納入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資助政策體系,在核實受助“石獅好人”及其子女相關情況后,督促相關幼兒園每學期開學初辦結相關手續。
——住房困難幫扶。符合公租房(廉租房)申請條件的“石獅好人”,由市國土規劃和房產管理局制定租房優惠政策,并按規定程序優先辦理。
——最低生活保障幫扶。符合城鄉低保或農村五保供養條件的“石獅好人”,由市財政撥款,市委社會工作部按規定程序優先辦理并且在享受城鄉低保或農村五保待遇中給予照顧。
——醫療保險幫扶。對生活困難且符合城鄉醫療救助條件的“石獅好人”,根據個人自愿原則,申請石獅新農合,個人繳交部分由財政負擔。市委社會工作部并按政策對住院治療和特殊門診合規的醫療費用,在醫保報銷后,按要求辦理城鄉醫療救助。“石獅好人”可在我市市直醫院享受優先就醫待遇,市委文明辦為“石獅好人”辦理一份人身意外保險。幫扶方式為年度幫扶,一年辦理一次。
——志愿服務幫扶。生活特別困難、生活無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石獅好人”,由市委文明辦協調文明單位結對幫扶,協調志愿者組織,或者通過向社會征集的方式招募志愿者,為其進行志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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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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