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3月24日訊 連日來,泉州各級各類志愿服務組織和廣大市民群眾積極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務,成為防控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當前,疫情防控任務仍然艱巨,需要凝聚更大的志愿服務力量,助力一線防疫工作。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控疫情應急指揮部關于進一步挖掘志愿服務潛力,為抗疫凝聚更大力量的指示要求,泉州市委文明辦、泉州市志愿者協會于3月20日下發《關于持續動員全市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者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委文明辦、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市直機關文明辦、市志愿服務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級文明單位以及各社會志愿服務組織,要進一步挖掘新時代文明實踐、社會、黨政機關的志愿服務潛力。
各地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要圍繞轄區疫情防控等級和力量需求,就近就地招募符合條件的疫情防控志愿者。要發揮黨員志愿者、駐點干部志愿者、社區主干志愿者的帶頭示范作用,引導更多的群眾加入疫情防控志愿服務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志愿服務潛力,確保志愿服務力量充足。
要面向社會持續動員、發出倡議、發布需求信息,引導社會志愿服務組織(團隊)持續參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務。要實施激勵機制,對在疫情防控中表現突出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及時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要組織各級各類媒體大力宣傳疫情防控先進典型,大力營造向奮戰疫情一線的優秀志愿者、志愿組織學習的濃厚氛圍。要暢通社會志愿服務力量參與志愿服務的渠道,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盡量給予開展志愿服務上的便利。
各地文明辦要做好所在轄區志愿服務工作的統籌指導和組織協調,及時解決疫情防控志愿服務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全市各級各類文明單位要履行社會責任,帶頭參與專項志愿服務。
同時,要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志愿服務保障工作。疫情防控志愿服務活動組織方安排志愿者參加志愿服務活動時,對志愿者個人因活動所支出的交通、通信、食宿等費用,可以給予適當補貼。志愿服務組織安排志愿者參與疫情防控志愿服務活動前,應當為志愿者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應做好培訓工作,提升志愿者的服務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做到培訓合格方能上崗。志愿服務組織和依法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其他組織要通過志愿服務信息系統,記錄志愿者參與疫情防控志愿服務活動的有關信息。(泉州晚報記者廖培煌 通訊員王榮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