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家風是閩東傳統家風中的重要內容,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公益家風就是“友善”的體現,用蔡元培的話說,就是“報效社會”“不顧一己之利害,而力社會之幸福,則可謂能盡其社會一員之本務者矣。”傳統家風注重公益,但多是建立在宗族公益的基礎上,并且在鄉村公益事業中鄉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鄉村振興背景下,要培育公益家風應在傳統家風的基礎上,引導宗族公益到社會公益,鼓勵鄉賢參與公益,并為鄉賢建立參與公益的平臺,結合新時代的家風特色,培育農村家庭志愿者服務的精神。
一、從宗族公益到社會公益
受傳統家族主義觀念影響,一些宗族注重公益,但小團體主義較明顯,他們關心更多的是宗族公益,導致宗族利益與村莊利益以及社會利益不能有效地統一。在鄉村振興的背景下,需要引導宗族社會責任意識,依托宗族力量,擴大宗族的公益范圍,增強村莊的集體凝聚力。
近年來,各級政府對閩東農村公共事業的投入逐年增加,農村基礎設施、村容村貌大大改善,但社會資本投入不足,可以引導宗族參與修建村莊的學校、公路、橋梁、老人活動場所、公共娛樂設施等,有力促進村莊公共事業的發展。通過引導宗族參與公益事業,實現宗族的“功能轉換”,從內部功能方面遏制其消極影響,這樣也使得宗族不僅關注本族利益,還關注村莊利益,不僅會得到本族人的認可,還會進一步得到其他宗族以及全村人的認可。
村莊是全體村民生活的共同體,是一個大家庭,可在引導宗族在互助的基礎上跨越宗族,促進鄰里互助、愛心服務等村莊公益精神,使村民感受到村莊這個大家庭的溫暖,進一步促進鄉風文明,增強村莊的凝聚力。
為了避免個別宗族搞小團體主義,將宗族利益凌駕于村莊利益之上,要協調好各方利益關系,引導宗族處理好集體利益、個人利益的關系,打擊危害村莊公共利益的宗族行為,讓每個家庭學會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學會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系,培育公益家風,以促進鄉村“治理有效”。
二、建立鄉賢參與公益的平臺
在農村培育公益家風,鄉賢力量不可少。鄉賢曾經在傳統中國鄉村治理中占有一席之地,在五千年的中國歷史中,那些對鄉村社會管理、教育事業和公共事務作出貢獻的鄉紳或鄉賢之士,被稱為鄉賢。鄉賢是村莊公益事業的踐行者,是一個村莊重要的文化符號,對人們產生的是精神層面的“榜樣力量”,也可以體現為一個人對自己出生成長的地方發自內心的認同感,這種認同感甚至影響到人們的價值認同,在公益家風培育方面具有導向的作用。
所以傳統社會從中央到民間十分重視鄉賢的教化作用,正所謂“一鄉之賢,里刊相接,封畛相連,而其人之德行、風節、文學、事功、遺風余烈洽于所見所聞者,至親且切,有不待旁求遠訪而后知也。”閩東古代許多鄉賢熱心家鄉公益,如唐朝廉村開閩第一進士薛令之為官四十六年后辭官歸隱,在家鄉擔任免費塾師,熱心家鄉教育事業。北宋時期壽寧縣清源鄉韶托村黃槐辭官歸隱,組織獵隊保護一方安寧,開設書館,延師授課,鉆研醫學,懸壺濟世。明朝時期福安郭文周致仕返鄉,辦議塾、修城池。
所幸的是,近年來,鄉賢文化得到國家的重視,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高度重視鄉賢文化,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新時代,要更加注重引導和培養鄉賢,把德高望重的老人、心系故土的有識之士、道德模范、鄉村教師、經濟能人等有助于鄉村治理的人,納入到鄉賢群體中來,使其成為社會穩定的維護者和鄉村文化的弘揚者。”
因此,我們可以通過搭建宣傳平臺,激發他們的歸屬感和認同感,讓鄉賢了解農村家風傳承的實際情況,激發他們參與家鄉公益。而且,隨著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電視、電臺、手機等媒體終端已經基本實現了鄉村社會的全覆蓋,很多農民開始接觸和使用網絡。從宣傳的角度考慮,鼓勵鄉賢可以在不回村的情況下,通過網絡的形式來參與家鄉公益。
三、培育志愿者精神
閩東傳統家風崇善公益,隨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志愿者精神得到進一步傳播,公益家風也日益得到弘揚。尤其在鄉村振興背景下,許多傳統村落人才大量外流,要復興古村就必須有人才回來助力鄉村振興。在閩東出現一些外出的村民回流,以志愿者的形式來為家鄉的鄉村振興貢獻自己的力量。
從全國文明家庭來看,許多家庭秉承公益家風,弘揚家庭美德,為推動家庭文明新風尚發揮著標桿作用。近年來,寧德無論是入選全國文明家庭,還是入選省、市、縣的文明家庭,都可以看到公益家庭入選,其中有的就來自農村。如屏南縣棠口鎮漈頭村的張書巖家庭榮獲第二屆全國文明家庭榮譽稱號。2009年以來,張書巖創辦了閩東首家“民間博物館”進行公益教學,張書巖的老伴、兒子、兒媳們都成為屏南耕讀文化博物館的一員,全家人用實際行動詮釋志愿服務精神。(閩東日報 陳書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