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中介將納入信用管理 逾期回復將不良記錄
記者昨日獲悉,為推進我省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體系建設,省住建廳制定了《福建省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管理系統建設實施方案》,將啟用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管理系統。
據了解,閩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系統建設主要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信用管理系統”為運行平臺,以房地產經紀機構申報數據為基礎,形成覆蓋全省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信用管理系統,為社會公眾查詢提供服務,為公眾投訴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途徑。
我省計劃2015年6月前,初步建立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系統,實現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信息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信用管理系統”上發布、查詢和報送。2015年12月前,實施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綜合評價及管理,公布評價辦法和評價標準,對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市場行為和業務操作情況進行量化評分。
系統記錄內容包括經紀機構基本情況、業績及良好行為記錄、違法違規行為等不良行為記錄等,信息采集采用企業申報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采集相結合的方式獲取。
投訴信息轉給被投訴企業后,被投訴企業應在15日內將處理意見反饋給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無正當理由不按期反饋的,作為不良行為記錄載入企業信用信息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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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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