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明高校認定為抓手 推動創建工作常態發展
□ 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廳
長期以來,我省高度重視高校文明創建工作,從1998年開始,連續20年組織開展文明高校的認定工作,有力推動了師生文明素養的提升,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廳黨組一貫認為,文明高校不是一個單項榮譽,一直將文明高校作為全省高校最高的綜合性榮譽來對待,將文明高校創建作為評選各級先進黨組織的重要參考和學校主要領導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省委教育工委專門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為文明高校的認定工作把關定向,出臺支持政策。同時,將文明高校納入文明校園創建序列,并作為申請省級文明校園、省級文明標兵校園和全國文明校園榮譽稱號的基礎條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教育工委宣傳部,負責省級文明高校的創建指導、申請受理、材料審查、結果認定等日常管理工作。全省高校積極響應,將文明高校的創建納入高校事業發展規劃,普遍成立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本校創建活動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及先進經驗推廣等工作,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格局。
文明高校認定工作啟動以來,我們先后制定出臺了《湖南省文明高等學校認定管理辦法》《湖南省文明高校創建標準》等文件,并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多次修訂,切實加強了對文明高校創建的宏觀指導。一是明確了七條認定基本條件。即:黨委對創建文明高校的領導堅強有力;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成效明顯;教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富有成效;大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得到有效提升;校園文化氛圍濃厚,校園環境整潔優美;教育教學質量、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水平穩步提高;平安高校建設扎實推進,校園秩序安全穩定等。二是明確了七條認定“高壓線”。凡出現領導班子嚴重不團結、班子成員受到黨紀或政紀處分的,教職工違紀違法受到紀律處分或刑事制裁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等7種情況,不予受理文明高校的認定申請,已經認定的,撤銷其文明高校的稱號。三是細化了文明高校創建標準。以教育部、中央文明辦《關于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提出的高校文明校園建設“六個好”標準為綱,將創建標準細化為5個一級指標,52個二級指標,并有詳細的計分辦法。
在文明高校認定過程中,我們設定了提出申請、材料審查、實地考察、書面匯報、審議認定五個環節。為確保文明高校稱號的含金量,從2014年開始,我們對文明高校實行動態管理,取消了原來的終身制,規定有效期為6年,中期(3年)復查一次。目前,我省高校屆期內的全國文明單位有4所,省文明標兵單位有8所,省文明單位有19所,省文明高校有37所,占全省高校總數的64%。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本次會議精神,圍繞文明校園創建,引導各高校進一步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努力把處在文明校園“第一層級”的文明高校打造成精神文明建設的響亮品牌。
(報告人: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教育廳黨組成員 王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