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憑什么占著窮人的經適房還要傷窮人的心
http://www.caoliu14.com?2010-05-06 09:15? ?來源:紅網
我來說兩句
按照北京市規劃委2005年、2007年出臺的《經濟適用住宅設計標準(試行)》的要求,新建經濟適用住宅的使用面積都要控制在40平方米至80平方米之間。如果富家女英子所住的經適房建于標準出臺之后,那顯然是違規的;如果是建于標準出臺之前,300多平方米的經適房顯然也超出了正常人對經適房的理解范圍。也就是說,富家女英子炫富向大家透露了兩個信息:一是她所住的經適房面積超標,涉嫌違規;二是她家有多套別墅和經適房,說明她并非住房困難,卻占用著經適房這個有限的資源,與窮人搶房住,涉嫌騙購經適房。
住建部上月26日發布通知要求,對違規出售、出租、閑置、出借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將按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收回,并取消其5年內再次申購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住房的資格。我們倒不妨把富家女英子當作一個樣本,看一看這個既有別墅又有經適房的富人家庭,會不會被有關部門揪出來,以此來檢驗政策的執行力度。 (張楠之 原標題:富家女占著窮人的經適房還要傷窮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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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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