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能否“扶起”摔倒的老人?
http://www.caoliu14.com?2011-09-07 08:52? 陳菲、楊維漢?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新華網北京9月6日電(記者陳菲、楊維漢)幾年前南京彭宇案的判決引起公眾質疑,現在天津許云鶴案再次引發公眾探討。一系列“糊涂官司”的發生,給社會道德帶來很深影響,不少公眾坦言難以再向摔倒的老人伸出援助之手。是道德缺失還是司法無力,法律界有關人士就相關法律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樂于助人”“見義勇為”不應受個案影響
“許云鶴案的一審判決以及幾年前南京彭宇案的判決,確實對公眾心理產生了一些負面影響。”北京市法拓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昊表示,這些案件畢竟只是個案,不能成為人們“見危不救”“摔倒不扶”的借口。
劉昊表示,一些公眾可能高估了出手救人的風險。法律的舉證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如果受害人認為施救者就是侵權人,必須要拿出證據來證明施救者的過錯。“僅僅由于我伸出援手就認為我是侵權人,這只是一種主觀臆斷,不能做這樣的推定。”
萬一好心施救真的被起訴了,劉昊建議,可以請目擊者來作證,同時檢查事發現場有沒有攝像頭,是否有視頻資料。另外,在救助過程中可以用自己的手機拍照固定證據,及時與公安機關、醫院聯系尋求幫助,并積極協助尋找真正的侵權人。
劉昊還認為,法院遇到類似這種各執一詞又缺乏證據的案件,在審判時要慎之又慎,在無法判斷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在依法作出審慎判決同時,還必須對判決的理由進行合乎法理的詳細闡釋,不能讓公眾產生太多質疑,避免因為判決本身的含糊其辭或其他錯誤造成輿論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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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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