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2月1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趙錚艷)《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今日開始施行,共31條,在違建認定和分類、處置程序、相關限制措施、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市治違辦有關人士介紹,此前拆違工作由各地分別出臺規程,此次《規定》的施行意味著全省治違工作有了統一、規范的執法依據。今年,福州各級治違部門將結合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把“兩違”行為實施主體列入失信“黑名單”。
解讀一:
違建如何認定
《規定》明確,違建是指城鄉規劃公布后,未取得規劃許可或未按照規劃許可內容建設的行為及其形成的建筑物、構筑物。
市治違辦有關人士介紹,2014年以來,根據全省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部署,我市不斷強化日常新增“兩違”管控,逐步化解歷史存量違建,制定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城鄉環境面貌取得了很大改善?!兑幎ā返某雠_實施,將進一步規范違建的防控和治理工作,保障城鄉規劃的實施,推進“兩違”綜合治理進入法制化軌道。
“任何單位、個人依規有權舉報違法建筑和違法建設行為?!笔兄芜`辦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我市各級治違部門及相關執法部門已建立違建投訴舉報受理機制,新增違建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給予獎勵并予以保密。
《規定》還加強了違建執法聯動和限制措施,要求建立健全違建處置工作信息共享平臺和溝通機制;明確涉及違建的房屋,在違建處置決定執行完畢前,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產權登記、轉移、抵押等手續;違建不得作為生產、經營場所,有關部門和單位在處置決定執行完畢前,不得為當事人辦理相關證照、登記或者備案手續,供電、供水、供氣等單位不得為違建提供相關服務;禁止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單位承攬違建的項目設計或者施工作業,并設定了相應的處罰條款。
解讀二:
公眾住房權益如何保障
《規定》明確,違建當事人具有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的,在未獲社會保障性住房或未落實過渡措施前,暫緩拆除其用于居住的違建。鄉村違建拆除后當地戶籍村民無房居住或者住房困難的,暫緩拆除其用于居住的違建。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認為違建處置部門、其他有關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在違建處置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解讀三:
發現違建行為如何處置
《規定》區分已建成與正在進行的違建的不同處置方式。為打擊頂風搶建行為,《規定》要求違建處置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建立和完善違建日常巡查制度,發現正在進行的違建行為,應采取措施及時制止、限期自行拆除;對不停止建設或逾期不拆除的,可依法查封施工現場,并對違建部分依法拆除。
記者了解到,城鎮違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由違建處置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罰款;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未取得規劃許可,或違反規劃許可內容進行建設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限期拆除。
同時,《規定》明確阻礙違建處置部門、其他有關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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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者列入“黑名單”有何后果
福州晚報記者 趙錚艷
市治違辦有關人士介紹,為保障《規定》順利實施,對違建行為出重拳,各級治違部門今年將結合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把“兩違”行為實施主體列入失信“黑名單”,報送至福州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聯合懲戒系統。
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公用事業單位、行業服務機構等可共享信息,將“兩違”失信“黑名單”作為重點監控對象,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
同時,我市也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在開展信用交易或者其他活動過程中,先查詢失信行為“黑名單”,降低信用風險。
據悉,“兩違”失信行為按程度不同分為提示失信行為(一般失信行為)和警示失信行為(嚴重失信行為),相關信息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披露期分別為3年、5年。
“通俗地說,‘兩違’行為的后果是會被列入信用‘黑名單’,違建的房屋將不予提供水、電、氣等服務,不予辦理產權登記、轉移、抵押等手續,違建主體向銀行貸款、還貸等業務將被限制。”市治違辦有關人士表示,“兩違”失信行為產生的后果將在違建整改或拆除后延續影響3年~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