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手段出拳 強化交通安全
9月5日,莆田鄭某生酒后騎一輛已達報廢條件的二輪摩托車,在國道324福昆線莆田段塔橋至石庭圓圈被當地警方查處,經檢測為醉酒駕駛。警方除對其處以吊銷駕駛證、罰款620元、記3分,還認定其行為“嚴重失信”,將其列入“信用中國”黑名單,將在擔任企業法人資格、貸款額度、保險費率等方面予以聯合嚴懲。
鄭某生是莆田市今年9月公布的首批因交通違法被列入“信用中國”黑名單的7名嚴重失信人員之一。今年8月,莆田市制定出臺了《道路交通安全領域納入誠信系統失信人員名單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領域信用系統,懲戒交通違法失信行為,規范交通秩序。
《辦法》明確,一般失信情形有12項,包括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電動車和摩托車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駕駛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等方面多次被查處的行為;嚴重失信情形有6項,包括酒駕、交通肇事逃逸、危險駕駛罪等。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隊長李洪忠表示,《辦法》旨在通過這種方式,讓廣大交通參與者遵紀守法。目前,莆田市交警部門已經與工商、銀行、保險等52家單位聯動,對交通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莆田市的做法只是各地探索運用信用手段強化交通安全的一個縮影,福建已有多個城市推出將交通安全領域嚴重違法納入不良征信記錄的規定。
去年,福州交警部門確定了13類嚴重交通違法作為失信行為納入個人不良征信記錄,實行多部門聯合懲戒。泉州市則把交通運輸行業納入誠信系統,建立“紅黑榜”發布制度,包括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公路工程建設、超限運輸等方面的信用評價,主體涉及企業、從業人員和車輛,并于今年5月發布了首批“黑名單”。
交通行為人和企業被納入誠信體系后除了要接受行政主管的處罰外,還將受到一系列的聯合懲戒,包括通報所在單位,并影響評先評優、駕考,受到交警部門重點監管,與個人信用、職業準入、車輛保險等掛鉤,以及限制其擔任企業法人代表、影響其貸款、保險等懲戒。運輸企業還可能在市場準入、行政許可、融資、享受優惠政策等方面被限制或禁止。
去年,福建印發了《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快推進我省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并將交通違法在內的嚴重失信個人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